委托单位名称(注:若为自然人,则改为“委托人”):
住所地:
法定代表人姓名: 职务:
受委托人姓名:
工作单位:
联系电话:
受委托人姓名:
工作单位:
联系电话:
现委托 在我单位(注:若为自然人,则改为“我”)与 纠纷一案中,作为我方的委托代理人。委托权限如下:(注:根据案件的类型和阶段选用)
1、代为参加(诉讼、仲裁、执行、复议、听证等)活动;
2、代为承认、变更或放弃(诉讼、仲裁、执行、复议、听政等)请求(该项权限用于代理一审原告、二审上诉人、再审申诉人、仲裁申请人、执行申请人、复议申请人、听政申请人等);
3、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,进行和解。
委托单位(注:若为自然人,则改为“委托人”):
法定代表人:
年 月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