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听到这样一条新闻故事后,我第一次产生了写作此书的念头。新闻讲的是一个美国企业家在索马里开创付费电话业务的故事,当我听到他的最大开支是雇佣武装警卫保护他的电话机时,我不由地暗自摇头,心想:真蠢,这好比是在枪弹横飞的战区开一家必胜客餐厅。
在通往创业成功的路上存在着很多障碍,而一个存在缺陷的商业模式可能是其中最大的一个。
谋定而后动。创业者最重要的,同时也往往是考虑不周的一个决策是,新创企业到底应该进入哪个行业领域。
我的建议是,不要仓促行事,不要因为熟悉或因为那是儿时梦想就就进入某个领域,记住,即使只拥有一家卖蔬菜的小摊子,只要有钱可挣,也比经营一个濒临破产的马戏团要有趣的多。
所以,创业的第一戒律是:创业并不一定需要一个伟大的创意,实际上,一个太过优秀的创意可能会彻底摧毁创业者。
那么,什么才是我们应该避免的“伟大的创意”呢?一个伟大的创意是前人从未做过的事情,是让人激动得无法呼吸的事情,是英勇大胆又无比正确的事情,是自认为价值连城、而需要向周围人保密的事情。
伟大的创意扼杀创业者
在我看来,一个创意远远不如一个可行的商业模式那般重要。商业模式,按照MBA术语,就是怎样建立企业并从中赢利的一整套方法。下面是一些商业模式的例子,你可以试试能否看出他们出自哪些企业:
1 聘请世界顶级运动员作为代言人。投入巨资播出广告,并利用广告效应使产品进入每一家体育用品商店。在海外用极低的成本生产产品,然后在市场上以高价售出。
2 找到那些关心员工的企业。免费提供他们饮水机,并通过定期送水来挣钱。
3 创造世界上每台个人电脑的操作系统。然后利用控制了这些电脑的操作系统所产生的力量,设计软件、网站、网上服务,甚至旅行社。
没错,上述商业模式来自耐克、Poland Spring和微软。这些简单的描述之所以称为商业模式,是因为它们是把企业资产转化成现金流的一套配方。没有一套可行的商业模式,企业照样可以进行宣传、雇用员工、花钱开销,但是无法获得赢利。
一个商业模式就是一台机器、一个方法、一项计划,用来从企业系统中攫取利润。
再举个简单的例子:从批发商处购买冰淇淋三明治,用带有冷藏设备的卡车运到最近的海滩零售。